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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占案:有效的偵查中辯護,委託人獲得不起訴處分!

  • 侵占案:有效的偵查中辯護,委託人獲得不起訴處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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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女士已高齡六十幾歲。
    一生奉公守法,沒有任何刑事紀錄,也沒有與人結怨。
     
    沒想到到了晚年,
    竟然被女兒、女婿間的家暴、離婚風暴波及,
    被翻臉不認人的女婿控告侵占,
    說她幫他保管某些貴重物品,沒有歸還!
     
    W女士心知女婿只是藉題發揮,
    但從來沒跑過警察局,收到警察局的傳票還是非常緊張,
    遂委託任律師進行偵查中辯護。
     
    任律師全盤了解W女士的狀況,
    也搞清楚她的女兒、女婿間的恩怨糾葛後,
    就陪同她去警察局做筆錄。
     
    做筆錄當天,
    任律師除了安撫W女士的情緒、確認W女士的陳述有被正確記載在筆錄上以外,
    也適時地幫忙W女士補充意見,告知員警說:
    W女士的女婿,只是因為對W女士的女兒不滿,藉題發揮,牽扯到岳母,
    並提供女兒、女婿之間的訴訟資料,給檢警參考。
     
    偵查的過程非常順利,
    員警看了W女士提出的文件後,
    大概也知道那位女婿的告訴,在法理情上都站不住腳,
    頻頻向W女士表示歉意,說有人提告,他們就必須處理云云。
     
    檢察官更是連W女士都沒再傳喚,就採信了W女士的答辯,
    認為W女士沒有侵占的不法所有意圖,給予W女士不起訴處分。
    恭喜W女士!
     
    (侵占案,士林地方檢察署,不起訴處分日期:2022.5.25.)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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