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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事訴訟:抱病出庭,視訊陪同,維護當事人的權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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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小姐還在懷孕時,丈夫就外遇,兩人離婚。

    K小姐之兩名未成年子女,一直都是K小姐及娘家出錢出力在扶養。

     

    孰料,兩名子女進入小學後,

    前夫居然出現,要求探視子女、每週與子女過夜等等,

    令K小姐深感憤懣不平。

    K小姐遂委託任律師,要求前夫分擔兩名子女的扶養費。

     

    訴訟過程中,經歷過兩次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調解,

    雙方仍然沒有完全達成共識,

    於是法院就安排了第三次的調解期日。

     

    沒想到,調解期日的前一天,

    任律師在事務所處理事情時,就感覺喉嚨不對勁,咳到昏天暗地。

    當時雖然快篩還是陰性,就立刻聯繫書記官,要求改期或允許律師以視訊出庭。

    法院同意律師隔天以視訊出庭。

     

    任律師也早在2021年,

    司法院剛推出「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」草案,

    及公布「法院遠距視訊開庭操作手冊1.0」,

    規定各級法院使用「U會議」軟體作為視訊開庭的平台時,

    就已經與同道一起實地演練過「U會議」軟體的操作,

    所以對於視訊開庭的軟體操作已經熟悉。

    跟K小姐說明必須用視訊出庭後,K小姐亦表示理解。

     

    調解期日當天,

    任律師一早起來,就順利登入了「U會議」軟體,等候開庭。

    當K小姐抵達法院,語氣慌張地跟調解委員說她的律師需要視訊出庭時,

    調解委員老神在在地說,妳的律師已經在線上等妳了。

     

    這一次的調解期日,

    整整開庭了1小時40分鐘,任律師全程在線上陪同、解答K小姐的疑問。

    等雙方差不多談好,準備簽調解筆錄時,

    任律師也要求法院分享調解筆錄的畫面,

    並提醒K小姐:「等我先看完筆錄,確認沒有問題後,妳再簽字!」

     

     

    最終調解結果:

    本來一直拒絕支付子女扶養費的對方當事人,

    終於同意支付兩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費,

    每月支付每人12500元,共計25000元,到兩名未成年子女成年為止。

    恭喜當事人!

     

    (子女扶養費案,台北地方法院家事調解庭,和解筆錄作成日期:2023.3.9.)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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