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案例分享 > 給付報酬案:大獲全勝,幫委託人要回67萬餘元!

給付報酬案:大獲全勝,幫委託人要回67萬餘元!

  • 給付報酬案:大獲全勝,幫委託人要回67萬餘元!
商品圖像
  • 商品資訊

    CI公司和G公司均為有限公司。

    CI公司投標某政府標案得標後,轉包給G公司承攬。

    孰料,G公司於承攬作業完成後向CI公司請款,CI公司卻百般推託,拒絕給付報酬。

    G公司遂委託任孝祥律師,提起民事訴訟,向CI公司請求給付報酬。

     

    一審審理時,CI公司仍以該公司經理人無代表議價之權限、雙方未約定以實作實算方式計價、G公司請款金額過高、G公司給付遲延、G公司給付瑕疵、CI公司對G公司有借款債權可以抵銷等等,辯稱無須再給付任何報酬。

     

    任律師遂聲請法院傳喚當初代表CI公司議價的經理人到庭,了解當初雙方洽談之過程。

    在長達三個多小時之交互詰問過程中,成功證明CI公司之答辯均無理由。

    雙方有約定以實作實算方式計價,G公司請款金額合理,且無給付遲延或瑕疵等情事,

    CI公司對G公司也沒有借款債權存在。

     

    最後,一審判決委託人G公司全部勝訴,

    CI公司應給付G公司新台幣67萬餘元之承攬報酬,且G公司供擔保後得假執行。

    CI公司沒有上訴,全案確定。

    恭喜G公司!

     

    (給付報酬案,台北地方法院,宣判日期:2016. 4. 6.)

  • 商品Q&A

    • 提問者稱呼
    • E-mail
    • 留言內容
    • 驗證碼
上一頁
PAGE 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