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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4-08

法律知識 | 【夫妻財產制怎麼選?】—離婚時財產分配一次搞懂!

台灣最常見的2種夫妻財產制:

 

1. 法定財產制:

  婚姻期間財產各自所有,

  離婚時再來分配夫妻財產。

 

2. 分別財產制:

  婚姻期間各賺各的,各管各的財產。

  離婚時也不需要分配財產。

 

 

台灣的夫妻財產制,大部分是採用哪一種制度?

 

  台灣的夫妻財產制,絕大部分是採用「法定財產制」。

  因為這是法律預設的制度,如果雙方在結婚時沒有特別約定,

  就會自動適用「法定財產制」。

 

 

法定財產制,是把夫妻的財產全部加總起來,再平分嗎?

 

  不是。婚前財產不用分配,婚後無償或繼承取得的財產也不用分配。

  記得以下3種財產不用分配就好:

  1.婚前、

  2.受贈、

  3.繼承取得。

 

例子:

  先生婚前有100萬,婚後賺了900萬,共有1000萬。

  太太婚前0,婚後還是0。

  如果雙方訴訟離婚,因為先生婚前的財產不用分配,

  所以太太可以向先生請求分配其婚後財產450萬。

 

 

如果不希望離婚時,另一半來分我的財產,怎麼辦?

 

  如果雙方有共識,
  可以在結婚時特別約定採用「分別財產制」,然後去法院登記,

  這樣萬一之後離婚時,就不必分配財產了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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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Homles曾說:「法律的生命,不在於邏輯,而在於經驗」。

  對於法律工作者來說,承辦案件的經驗,的確至為重要。

 

  孝祥律師自民國102年考上律師、103年開始執業以來,就承辦過非常多離婚案件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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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伸閱讀:

  跨國家事案:以一敵四、完全防守,協助客戶保住房子、車子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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