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、洗錢案之二:偵查中強力辯護,助客戶獲不起訴處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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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資訊
L先生遇到「解除分期付款」詐騙,因此先受騙匯出5萬多元,
之後又在持續受騙的情形下,先以其帳戶收款、匯到指定帳戶,
再以其帳戶提款、購買遊戲點數、拍照傳給對方,
因此衍生詐欺、洗錢等問題。
我們在「詐欺、洗錢案之一」一文中,
已經分享了陪同客戶製作警詢筆錄的經過,
現在即「詐欺、洗錢案之二」中,
我們要分享的是後續的辯護過程—
偵查中強力辯護,助客戶獲不起訴處分!
任律師在陪同客戶製作警詢筆錄後不久,
隨即幫L先生撰寫書狀,請檢警追查資金及遊戲點數的後續流向,
因為L先生只是受騙收款、隨即匯出或領出購買遊戲點數的人,
後面的人才是真正獲得不法利益的人。
此外也強調,
• L先生是在受騙下先匯出自己的款項,
其後也是在持續受騙下,幫忙收款、匯款,購買遊戲點數、拍照傳給對方。
• L先生全程被騙走5萬多元,並無任何不法所得。
• L先生發現被騙後,立刻在家人陪同下主動去派出所報案……
以上都顯示,他沒有要幫助詐欺或洗錢的意思。
而且當天確實有來電顯示號碼為「郵局」的人打給L先生,詐騙L先生!
最後,檢察官採納了任律師幫當事人做的抗辯,
認定L先生確實是遭到詐騙,本身也是詐騙案的被害人,沒有詐欺、洗錢犯意,
因此給予L先生不起訴處分。
恭喜L先生!
(詐欺、洗錢等案,新北地方檢察署,不起訴處分日期:2023.4.7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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