詐欺等案:有效辯護、促成和解,客戶免於被重判的風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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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先生本來從事餐飲業,
在創業失敗後,資金周轉陷入困難。
為了籌錢,
他編造了一些不實的理由,向街坊鄰居借款,心想只要生意成功就能還清。
可惜事與願違,他始終無法還款。
告訴人得知真相後,憤而報案,控告他詐欺取財。
K先生委託任孝祥律師幫他辯護。
並在第一次調解期日表示,他願意在第二次調解時還款給告訴人。
然而,錢就是籌不到。
第二次調解期日,K先生甚至以「未籌到錢」為由,打電話給書記官取消調解。
而到了審判期日,K先生仍然無法拿錢出來還款。
告訴人當庭翻臉,語氣強硬地說:
「被告一直拖延,至今尚未還款。上次調解,被告也直接不來。」、
「請求法院對被告從重量刑,不得緩刑。」
全場沉默。
整個法庭內,只聽到書記官默默敲著鍵盤的打字聲。
任孝祥律師此時不疾不徐地跟告訴人說:
「L先生,我知道您這樣一直跑法院很辛苦。
我有時候當告訴代理人,也會坐在您的位置。
所以我也一直跟我的當事人說,請他要盡力籌錢來還你。
他的親友們現在也在努力幫忙籌錢中。」
「您們等他還錢,已經等了這麼久,
是不是可以再等最後一次看看,
現在放棄,前功盡棄,也是有點可惜。」
告訴人考慮了一下,點頭同意。
雙方當庭作成調解筆錄,
告訴人同意讓K先生依照他的能力,分期還款。
K先生也因此免於被重判的風險。
恭喜K先生!
(詐欺等案,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,和解成立日期:2024.12.27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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