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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吞遺產案之三:對方用房地持份抵償價金,客戶成功追回遺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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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小姐爺爺的股票,在爺爺住院昏迷期間,被伯父全數變賣、侵吞。

     

    在「侵吞遺產案之一」、「之二」這兩篇文章中,

    我們分享了本案最初被不起訴、後來聲請再議成功、發回繼續偵查,

    最後找到關鍵證人,對方終於被依詐欺罪、偽造文書罪起訴的經過。

     

    現在即「侵吞遺產案之三」中,

    我們要分享的是本案的圓滿大結局—

    對方用房地持份抵償價金,客戶成功追回遺產!

     

    話說我們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後,

    對方本來老神在在,連調解都不屑跟我們談。

     

    但經歷過偵查階段長達一年多的攻防,

    檢察官認定對方涉犯刑事詐欺、偽造文書等罪,將對方起訴後,

    對方大概知道大事不妙,終於出席調解。

     

    剛到調解庭時,對方還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,

    對調解委員說爺爺真的有要將遺產留給他等等,企圖欺騙調解委員。

    任孝祥律師立刻正色告知對方:「若無意調解,那我們就不談了」,

    對方馬上安靜下來。

     

    接著,我們以起訴書認定的金額為基準,乘上客戶這邊的應繼分,

    算出對方應返還給客戶的款項為新台幣267萬元,經對方及對方律師確認無誤。

     

    再來,我們詢問對方:

    你要用現金返還?還是要用公同共有的房地產持份來抵償?

    對方選擇後者,調解到這邊已談成一半。

     

    然後,我們請求法院再安排一次調解,

    在那兩週的期間內,和地政士確認需要對方配合提出的各項文件,

    並和對方律師來回聯繫,確認對方有將相關文件準備好。

     

    第二次調解庭,

    對方當場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,

    並交付辦理房地產所有權移轉登記需要的所有權狀、印鑑證明等資料,

    雙方調解成立!

     

    Z小姐順利取回屬於她的全部遺產!

    恭喜Z小姐!

     

    (侵吞遺產案之三,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,調解成立日期:2025.05.28.)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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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▋ 律師小提醒:

    本案的關鍵在於:加強聯繫、不輕易放棄!

    本案看似輕鬆談成調解,

    但事實上,雙方律師在調解庭之外,有非常多的溝通和聯繫。

    也就是這樣,對方才能在調解庭上,當場交付好、簽好所有必要的文件,

    讓Z小姐取回屬於她的遺產!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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