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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案之五:三次調解,一步步爭取到離婚、子女單獨監護,及子女扶養費到22歲!

  • 離婚案之五:三次調解,一步步爭取到離婚、子女單獨監護,及子女扶養費到22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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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這是一場離婚調解的拉鋸戰,

    也是一場充滿智慧與耐心的協商歷程。

     

    S小姐是一位母親,和先生共同育有一年幼的未成年子女。

    因為和先生的婚姻生活難以維繫,

    所以在家人協助下,找上任孝祥律師,幫她提起訴訟,

    一併請求離婚、子女監護權、子女扶養費。

     

    法院依照慣例,為雙方安排了調解。

    S小姐也希望在好聚好散的前提下,爭取最有利子女的安排。

    於是,我們陪她擬定策略,一起走過這段長達數個月的調解過程:

     

    ▮ 第一次調解:

    我們聚焦在S小姐最在乎的兩件事—離婚,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單獨監護權。

    對方起初有很多不滿和情緒,甚至懷疑我們是要剝奪他身為父親的權益。

    但在讓對方充分抒發情緒後,建立理解及信任後,

    對方點頭同意我方這兩項要求,為調解打下初步的基礎。

     

    ▮ 第二次調解:

    我們專心討論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安排。

    這也是艱困的一天,經歷了從早上談到下午的馬拉松式調解後,

    雙方就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安排達成共識。

    此時只剩下子女扶養費,雙方還無法達成協議。

     

    ▮ 第三次調解:

    在第三次開庭時,任律師又提出一份書狀,

    詳述請求對方每月給付一定金額的子女扶養費的理由。

    對方或許是發現我方的請求有理,態度鬆動,

    先前兩次調解時,原本只願意負擔每月10000元,到小孩年滿18歲為止;

    這次竟同意將扶養費提高至每月13000元,

    並承諾若孩子就讀大學,會持續支付到其年滿22歲為止。

    於是,雙方第三次調解也成立。

     

    最終,S小姐的訴求全部達成。

    更可貴的是,雙方好聚好散,還能在法庭外互相致意,案件圓滿收場。

     

    S小姐在案件圓滿結束後,幫任孝祥律師留下了Google五顆星評價,

    內容大意是:

     

    「在經歷一段非常艱難且複雜的親權與扶養費協議過程中,

     我非常慶幸自己找到了這間律師事務所。

     從第一次諮詢開始,任律師就展現出極高的專業度與耐心,

     能夠迅速抓住重點,也能理解當事人在情緒與現實之間的拉扯。」

     

    「在與對方態度僵硬的狀況下,律師仍持續幫我找出有策略的對話方式,

     也不厭其煩地解釋每一個法律細節,讓我在整個過程中感到非常安心。」

     

    「謝謝任律師讓我可以用理性與力量保護我的孩子,也保護自己。

     誠心推薦給有家庭相關法律需求的人。」

     

    感謝S小姐的肯定,也恭喜S小姐的案件圓滿解決!

     

    (離婚、酌定子女監護權,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,調解成立日期:2025.08.07.)

    (酌定子女會面交往方式,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,調解成立日期:2025.09.08.)

    (請求給付子女扶養費 ,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,調解成立日期:2025.11.05.)
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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