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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7-12

法規新訊 | 2019.5.10.-刑法大修,刪除業務過失致死傷罪;調整公共危險、殺人、傷害罪之法定刑;殺人既遂罪刪除追訴權時效之限制。

2019年5月10日刑法大幅修正,本次修正重點:
 
►刪除業務過失致死/傷罪。
修正後皆納入一般過失致死/傷罪處理,且過失致死/傷罪的法定刑調高。
 
►修正傷害罪章。
傷害罪、聚眾鬥毆罪的法定刑調高。
 
►修正殺人罪章。
生母殺嬰罪,修正為須基於「不得已之事由」,才能寬減。
加工自殺罪,依加工自殺行為是否係被害人自為,
區分「受囑託或得承諾而殺人」、「教唆或幫助自殺」的行為態樣,修正其法定刑。
 
►殺人既遂罪刪除追訴權時效之限制。
犯最重本刑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,且發生死亡結果者(例如殺人既遂罪),其追訴權時效由30年,修正為無追訴權時效之限制。
 
►外患罪章修正,涵蓋中、港、澳地區。
本次修法前,本章之罪是否包含「中國」一直有爭議。
本次修法後,立法者明文將「中國、港、澳」納入本章,共諜將有法可罰。
 
►毀損封條罪修正。
原先的毀損封條罪,增加該封條必須是「公務員依法查封」的要件。
且新增第2項,處罰違背「扣押命令」的行為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 
任律師小補充:
本次修法幅度甚大。
一般民眾最須注意過失致死/傷罪、傷害罪的法定刑已調高。
若不慎觸犯上開罪名,建議委請律師,與對造洽談調解。
本所曾協助互毆案的當事人,與對造洽談和解,
結果連偵查庭都還沒開過,雙方已和解成立,互相撤告,圓滿解決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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